设计印刷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设计及印刷制作。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委托的制作项目,随时查询项目的执行情况。
2、甲方应尽量明确制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签收成品时应对成品质量、数量、价格、类别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返工,应另行支付乙方制作费用,同时顺延制作时间。
4、遇有加急制作要求,甲方应提前告知,以便乙方事先做好合理安排。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制作工作。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四、结算方式
1、协议金额
收费标准:设计费用按《项目报价表》执行,《项目报价表》中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项目设计费共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作为启动资金,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在甲方确认宣传册定稿后,由乙方在三日内开具发票(开票类别为排版设计费)。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尾款 %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甲方开票信息
纳税登记号:
企业名称:
3、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合同的《项目报价表》仅确定设计费用的报价,制作印刷的报价需在宣传册的设计定稿后按设计的款式及实际制作需求重新确定报价,制作印刷费用与报价重新确定后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新附件,本合同继续生效。
如双方对于制作印刷的报价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的设计定稿,另行寻找印刷商进行印刷制作。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设计费用,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印刷制作的义务。双方履行完上述设计部分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