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课宝渠道商保密协议
甲方: 杭州智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已授权乙方成为E课宝渠道经销商,乙方在后续的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资料和潜在客户资料;甲方的报价信息及定价策略;甲方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甲方的发展战略;甲方的财务资料等等
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讲师信息及讲师的授课技巧;甲方的课程内容、授课资料;甲方的操作手册和技术文档
第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合作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渠道经销协议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以实际形成渠道经销关系的期间为准。
第三条 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利用甲方资源发展或者了解到的甲方客户资源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形式泄露给其他同行企业。
(3)甲方的讲师信息、授课技巧、课程资料、技术资料,商业模式等均属于甲方的核心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其他同行企业。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甲方的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发展战略、财务资料等信息。
(5)合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