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
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本借条出具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以及担保人各持一份。
本借条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