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工期
自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之日起 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以上价格为含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总价,但不含税及现场配套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收到此款进场施工。
2、乙方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3、乙方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接收甲方的检查。乙方负责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主材料均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并附有产品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合格证。
第七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现场常驻代表: ,乙方现场常驻代表: ,若甲、乙双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
1、乙方施工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积极配合甲方;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通道、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