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

182阅读 | 6收藏 | 5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第1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第2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第3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第4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第5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5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少了你的完整 上传于:2024-06-2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为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从去年开始,国家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工作安排,我院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现就广大同学普遍关注的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确定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包括: (一)属地管理原则。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原则通过参加学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按照这一原则,我院学生纳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费用分担原则。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按照厦门市的缴费标准,大学生每人每年由个人缴纳50元,由政府补助190元。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我院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 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院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院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两部分构成: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我院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 (二)学院补充医疗保险。我院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我院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90元; 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二)学院补充医疗保险 学院全额补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五、学生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如何缴交?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学生个人缴纳的50元由学院统一代为收取后上缴到地税部门。 学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学院直接缴纳至保险公司。 六、我院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如何?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项 目 厦门市大学生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门 诊 1000元以下 65%个人承担 1000-5000元以下 55%个人承担 5000-10000元以下 45%个人承担 10000元以上 35%个人承担 住 院 10000元以下 45% 35% 25% 10000-20000元以下 40% 30% 20% 20000元以上 35% 25% 15% (二)学院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学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都是针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而制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备注 门诊医疗 5千元(累计) 无免赔,80%赔付 住院医疗 20万元(累计) 80%赔付,超过医保封顶线的部分则按90%赔付 团体定期 20万元 疾病、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最高20万元 按残疾等级赔付 重大疾病 3万元 28种重大疾病 例如:某学生在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医院发生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门诊费用100元,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5元,商业保险赔付52元,个人承担13元。 七、未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我院实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后,学生应首先参加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学院就无法提供补贴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学生今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八、原来在本市已经参加相关医疗保险的如何处理? 在此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已在厦门市参加相关医疗保险的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在厦门市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情况 已在本市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并且今年已经完成缴费的,其有效期可至2010年6月底,本次可不用申报。2010年需在原申报登记的地税部门申请停保后,才可在我院申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时,只需填写《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不必提交纸质版制卡资料。学院也将为参加此项医疗保险的同学办理投保补充医疗保险。 (二)已在厦门市参加农村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处理办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九、参保学生的门诊医疗如何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学院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院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和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医院。门诊医疗的费用结算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上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医疗的,首先持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学院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在交费时当场实时结算。 (二)经定点医院书面同意转到我市其他医院接受门诊治疗的,首先持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三)自行到定点医院以外的我市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结算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自行承担。 十、参保学生的住院医疗如何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学院补充医疗保险对住院医疗不设定点医院。参保学生到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十一、如何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保险公司将厦门大学漳州校区设立服务中心,于每周四上午9:00—12:00派专人到校服务,接受理赔和咨询,具体地点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南光8架空层),每周四下午14:30—17:00定点办理,具体地点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学生会(北区超市旁)。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应如何办理转院手续,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一)厦门市大学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