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转让协议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转让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协议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协议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转让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协议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________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协议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协议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___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