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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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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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丶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和教育部高【2001】3号丶6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丶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双方就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丶合作宗旨
双方积极响应教育部有关于加强培养多层次丶实用性丶复合型软件人才的指示精神,在软件人才培养模式丶课程体系丶教材建设丶工程实践丶管理体制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创新,实行校企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双方教育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