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仓储报废管理规定
目 的:
为了使公司报废的半成品、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流程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
范 围:
本集团各分子公司
3.职责:生产车间:负责报废申请的提出.
仓 库:负责仓库呆废料的提出.
品质部:负责报废品质判定.
总经理:负责报废申请的核准.
4.作业规范:
4.1 半成品报废;
4.1.1当生产车间半成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返修及改用时可以申请报废。
4.1.2当生产车间半成品出现报废时:由所在工序拉长/组长填写《报废申请单》,经车间主管、转生产部经理审核,PMC部经理确认后。属来料不良须至品质部主管、经理确认,属生产坏须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生效。再行将《报废申请单》至一联PMC部、财务各一份。
4.1.3工序拉长/组长在填写《报废申请单》时必须注明报废原因及理由,属人为原因或管理不善导致报废的,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责任人。
4.1.4经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返回工序后,若须补料重新生产时,由工序拉长/组长开《退/补料单》进行补料,退补料单的退料项请注明《报废申请单》单号及报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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