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公选考试新增考点汇总》
公文写作与处理
1.公文的类别
按行文关系: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保密要求: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按紧急程度: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2.发文字号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3.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4.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5.公文行文规则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1)上行文行文规则:①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