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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学校
教师聘用合同
姓 名: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方对乙方考核,乙方符合甲方用人要求,特聘用乙方到甲方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合同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聘用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在 岗位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有聘用和解聘的权利;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有权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乙方的师德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4.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5.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
6.积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乙方履行工作职责;
7.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向乙方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二)乙方:
1.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
2.订立合同时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有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义务;
4.在聘期内有履行岗位职责,并接受甲方考核的义务;
5.有权享受所聘职务相应待遇;
6.在聘期内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辞职、离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愿意接受岗位调整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违法违纪、违背师德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再次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一学期内请假累计两月以上的。
六、甲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