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院校“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
语文基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高等院校“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能力要求
语文基础考试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有关识记能力层次的术语,如记忆、背诵、了解等,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
B理解:有关理解能力层次的术语,如解释、掌握、归纳、概括、认知等,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有关分析综合层次的术语,如辨识、识别、简要说明,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 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三、考试内容
语文基础重点考核考生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语文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