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思考
及时完善扩充金融管理体制的内容有利于保障动态化的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从而稳定金融市场。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要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金融的监管改革和地方政府对金融的管理,从而加强政府对新兴金融机构的监管,避免监管盲区。所以,金融体制改革要在社会经济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才能实现对各种新生的金融机构的全面监管,引导金融市场稳健持续的发展。
一、地方金融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从无到有,并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2004 年,省级政府开始接管农村信用社,2006 年,地方政府以国务院批准为前提,开始负责处置地方的金融风险工作,2008 年,爆发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各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对金融机构的管理,地方经济对金融市场产生了更多的依赖性。为了挽救金融危机带来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动荡破坏,2009年到2010年底,国家陆续投资4 万亿经济计划和相关刺激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带动了经济的复苏与发展。随后,民间资本开始崭露头角,并开始规模化的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民间金融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