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代客理财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邮编:
e-mail: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邮编:
e-mail: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 证券公司开立的;户名为 ;帐号为 ;起始资金为人民币 元的投资帐户(下称甲方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证券公司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人民币(大写) (¥ 元),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证券经纪公司负责。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即不得从甲方投资账户中转出款项)。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停止委托。
三、利润的分配:
乙方坚持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所以甲方的资金可能有时候会保持不变,有时候会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亏损的可能。
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操盘。合约到期日如果有盈利则乙方获取利润的30%;其他部分都归甲方所有。
注释: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 万~ 万之间,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 %;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 万~ 万之间,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 %;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 万以上,则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 %。
2、甲方的追加投资金额单独计算。
除非另有证据,汇入甲方投资账户的资金即视为甲方投入的资金。
3、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