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制度
保教工作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