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六化”目标,增强中心职员的职责意识、岗位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工作效率;依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场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规范制度。
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指挥调度,不擅离职守。
第二条 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团结同事,甘于奉献,提高认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
第三条 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受理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迅速准确受理监督员、社会公众信息和电话。
第四条 严守纪律,谨慎工作。不准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听私人电话。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服务大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值班长或领导陪同。
第五条 爱护公物,整洁有序。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安静。
第六条 提高认识,优质服务。严禁推诿、刁难、拒绝受理公众电话,在群众来电尚未挂机前不准抢先挂机。
第七条 热心服务,爱岗敬业。严禁工作中与来电群众发生争执,讲粗话。一经发现并确认为受理员有主要责任者,按照本单位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