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码: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场地
出租区域位于酒店 3f,面积约 平方米〈场地平面图见附件一)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日(以酒店实际营业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 为期“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房屋租金第一年 万元,即每月 万元、租会费用每年递增 ,
即第二年房租金 “万元,第三年房属租金 “万元。乙方需在每月
日前预付下月的租金, 如途期则每天按日租金的 2%收取灌纳金, 如拖欠一个月的,则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
场地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所涉及的相关税金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押金的收取
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四方支付 元整经营风险押金,风险押金在合
同终止、费用全部结清后归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
损失的,或因畏期支付的滞结金,甲方均可以在押金中扣除。如损失超过押金的,乙方
还应该支付超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