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 方:
乙 方: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依照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范围: ,规划面积为 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
序号
基础资料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规划设计任务书
1
2
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
1
3
用地周边市政管网资料
1
4
其它相关资料
1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序号
规划文件和图纸名称
正式成果份数(份)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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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项目进度
6.1 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 个工作日。
6.2 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甲方对本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甲方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后为 个工作日。
6.3 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个工作日。
第七条 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7.1 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单价为 万元/公顷,该项目规划面积为 公顷,总设计费为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7.2 付款方式:
7.2.1 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30%,计 万元。
7.2.2 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40%,计 万元。
7.2.3 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万元。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费。
8.1.4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8.1.5 甲方负责组织初步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8.2.2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