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申请人名称 (中文) :
(英文) :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
是否共同申请: 口是 口否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 口一般 。 口集体 。” 口证明 口立体 口颜色
商标说明: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
申请日期:
申请号: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稚 签字) 代理组织章蕉: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将一张坎标图样贴在下框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 有指定颜色的应当附上着色图祥
五份和黑白稿一份。 商标图祥应当不大于 10 x 10cm,不小于Sx 5cm
填写说明:
1. 本书式为外国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十
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 申请人名称应当分别用规范的汉字和英文填写,不得含有其他国家的文字。申请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人国籍/地区”一栏。港、澳、台地区申请人采用本
书式申请的,应当填写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申请人地址应当用
规范的中、英文详细填写.
4. 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
称/地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 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稚/
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筱.
6. “商标说明”栏填写内容可以包括: 商标和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
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磊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
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说明事项。
了.申请人有优先权要求的,应当详细填写优先权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等
项目。未填写此栏或内容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