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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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要求申论资料答 题 区注意事项
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所给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15分)
2.根据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的方案。
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分)
3.本题仅限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结合给定材料,分析医疗腐败为何难以治理。要求:条理清楚,语言流畅,500字以内。(25分)
4.本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结合给定材料,分析医疗腐败的原因。要求:条理清楚,500字左右。
(25分)
5.就给定材料内容,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论述。
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40分)
申论资料
1.2006年伊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批官员落马,掀起了揭开2006年中国反腐败运动的序幕。医疗卫生领域发生的一连串案件,犹如一连串炸弹发生了连锁爆炸。
中国药学会的刘玉辉2005年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西城检察院刑事拘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批重要官员也被西城检察院调查。刘玉辉的"行贿",挖出了一窝贪官。
反腐组织"透明国际"认为,这一窝案标志着反腐败运动正在从打击索贿,转移到切断腐败的供给,从管束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转移到治理私营领域,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转折。
这一窝案还揭开了中国医疗卫生腐败的盖子,找出了造成群众怨声载道的药价虚高的根子。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跟不法奸商勾结,哄抬药价,是造成普通百姓看不起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2.在中国,一种新药从研究开发到投入市场需要三到五年时间。但为了尽快获得新药注册批文,抢夺市场,一些医疗卫生生产企业通过行贿官员的形式来达到目的,一般从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羊毛出在羊身上",药品出厂价加上行贿成本,这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的重要原因。
3.云南省各医疗单位在行风建设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药品回扣,收受"红包"、药品开单提成、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治理。
记者从该省卫生厅获得消息,在民主评议行风期间,卫生系统狠抓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拒收"红包"948人次,拒收金额275506元。各医院的医生对患者及家属主动送的红包或其他礼品,都婉言谢绝或由组织退还。同时,全省严肃查处了一批收受回扣、药品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违纪违规案件,已处理投诉189起,查处40人。涉嫌"医疗腐败"者受到了判刑、开除公职、行政撤职、待岗、经济处罚、停职检查等处罚。
4.药品回扣在医院零售价中所占的比重偏大,表明医院的经营价值取向发生严重错位。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副教授说:"公立医院本来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由于政府的补偿机制不到位,医院已经习惯靠药品支撑经营和开销。有的医院药品收入几乎占到业务总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毫不夸张地说,药品的进销差价率是医院确保盈利的关键,以药养医,使违背价值规律的恶意加价成为医院的生命线."同一种药品,为何医院与市场的零售价格差距如此之大?专家表示,一是目前药品采购未明确采购数量和回款时间,导致临床促销愈演愈烈。而凡是处方药品就不得不加大促销力度,价格也自然居高不下。其二,医院销售药品实为"赊销".大部分医院的回款周期都在3个月至6个月左右,企业在报价时往往将最晚回款的信贷成本打入药价。
5.2006年3月1日下午3时15分,正当一名女医药代表走进西安市儿童医院急诊科医生办公室并紧紧关上门后,守候多时的记者立刻冲进去,将刚刚收下红包的"张医生"堵在屋内,在还没来得及离去的女医药代表的提包内,发现整整51个装有写着姓名的红包。
"2月下旬,一些医药代表将到西安市儿童医院拿医生开过药的电脑明细单,以便付给医生回扣。"记者获得消息后提前来到该院,经过两天的守候,终于揭开了该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秘密。
据了解,电脑明细单是医药代表最终给医生开药回扣金额的凭据,没有它,医药代表根本无法知道一个科室的大夫谁开了多少药,也就没办法按数量给钱。为了获得这张电脑明细单,记者佯装也是来取单子的某公司医药代表,借机看到了这张单子。在单子上,所有医生的名字都很清楚,有的名字后面"正"字多,有的则很少。据知情者介绍,如果不是搞这一行的,根本不会弄清楚这里面的奥秘。而仅仅一张单子里,涉及的金额超乎人们的想象。
6.一个普遍现象是,同一种药能有十几到几十个名字,单价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等。往往是一个药品换个"行头"改个名,摇身一变成新药,"身价"就立刻飙升。而事实上,这些所谓"新药"良莠不齐,在坑害了病人的同时,肥了很多医疗系统的腐败分子。
7.2006年1月12日,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宽沟举行期间,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突然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与曹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等数名司局级和处级干部。
早在2005年7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已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拘捕。
药品注册和医疗器械是1998年成立的国家药监局的两大核心业务。郝和平等重要官员先后事发,无异于在药监系统引发连锁地震。反腐倡廉已经成为药监系统的一件头等大事。
2005年8月,全国药监系统的工作座谈会破天荒地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起召开。
两个月前接替郑筱萸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的邵明立在肯定系统内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工作表现的同时,批评队伍"作风不够端正,整体素质不够高","有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把全部精力投入监管,而是热衷于招商引资,为企业跑项目、拉关系等".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在这次会议上披露,药监系统两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5万余件次,初查核实5820件,转立案1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人,追究刑事责任24人。
随着药监系统多名贪官的倒下,药品审批中的诸多内幕正逐渐被揭开。
8.原FDA评审专家、天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孙鹤说,中国的药品申请有其特殊之处,例如那些不涉及专利的中药古方谁都可以生产,药监局又没有要求新剂型的效果必须相当或优于已上市产品。于是,生产六味地黄丸的厂家竟然达到数十家以上。"从科学上讲绝对不应该这样做,但他们或许也有苦衷,假如要求所有(中药仿制)产品都不比同仁堂差,地方上很多药厂根本生存不下去。"广东某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制药企业热衷于申报"新药",因为一旦拿到新药批号,企业可以自行定价,卖个好价钱。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寻租空间,形成"权药交易".有媒体报道说,一个新药批文可以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曾经为国内某制药集团从事药品申报工作的彭江(化名)说,"上千万"实际上是药品全套技术的转让价格,并非都是获取批文所需的公关费用。
但彭江称,批文转让价格里面通常包括一部分公关费用,这在业内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研究机构或中介机构每年转让品种多达几十个,从中获取丰厚回报,一些中介机构甚至有药监局官员私下参股。
但业内人士认为,中国药品审评最大的问题不是出在人身上,而是出在制度身上。
秦伯益教授则对记者说,这不过是行业腐败在医药卫生界的一种体现。
"为什么每年会有上万种?因为很多人要靠这些所谓新药过日子,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去贿赂官员。"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新药"批文泛滥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制药企业的投机取巧,抑制了企业研发创新药物的积极性。
研发真正意义上的新药绝非易事。跨国制药企业往往耗资若干亿美元,经过多年努力,在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才有可能将一种新药推向市场。
与动辄耗资数亿美元搞研发的高投入、高风险相比,多数厂家自然更愿意花费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人民币去谋取"新药"批文,以较少的投入,稳稳当当地赚钱。
孙鹤还呼吁中国尽早建立透明的药品审评体系,"越是摆在明处,越不容易出问题","我在FDA工作期间从未被某个药厂公关。实际上,你根本不可能有(收受贿赂的)机会。"孙鹤认为,一个好的药品审评体系,应该会促进企业开发那些老百姓需要的、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药物。
9.与管理日益规范、监督相对严格的大医院相比,小医院制度上的欠缺给腐败制造了一个个无底洞,这其中最大的漏洞来自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医院完全实行药品和器械采购招投标制度的,即使在管理相对规范的广东省也不到30%,给药品和器械供应商的公关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一些规模稍大些的医院,尽管有所谓的"药事委员会",并实行公开的招标采购制度,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药事委员会的集体决策形同虚设。
现行的《招标投标法》中虽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但这样的规定,并没有也不可能对评标应如何确定结果、由谁最终决定结果等操作细则作出界定。致使拍板权最终只在院长一人手中,使用权和用量多少则靠药房主任(药剂科长)和有处方权的医生决定。这使有权力者全部成为药商们行贿的对象。
据记者了解,药商到医院推销药品行贿的主要对象有:医院主管院长、药房主任、药品采购员、科室领导、主治医师。其具体操作流程是:药商首先与医生达成默契,由医生提出要些什么样的药品,向药房打报告,药房主任再将所要购买的药品报到医院的"药事委员会"研究,药事委员会心照不宣地同意或否决后(遭否决的一般是没有能力公关或没有公关的药品),再由药房、药品采购员进行采购。对药事委员会决定作最后拍板的是医院院长。
医生、领导定期从不同渠道得到药商回扣,有时领导一次的回扣就是一套高档公寓。各种药品的回扣额各不相同。如一支"诺可"针剂,内科主任每给病人开出一支就可得4.5元的回扣;一瓶"左氧氟沙星"的回扣是15元;"青霉素V钾片"每盒回扣是3元;"冠心丹参滴丸"每盒回扣为6元;"复方丹参滴液"每用一瓶回扣只有1元……这是给主治医生或科主任等人的回扣标准。
每个医生开出的处方笺,每月由人专门负责统计,药商就按所统计的数据把应给的回扣给予负责统计处方的人,由统计处方的人把回扣发给各个开方的医生。
各科室主任的回扣则由药商直接付给,有的还每月按从500元到2000元、甚至4000元不等,给那些主任发固定的"红包工资".药品推销商们给药房主任或院领导的回扣则是另一种方法,有的是按其总购药价的3%~5%不等给予一次性巨额回扣,往往一次就上万元,或是直接给予高档公寓等实物,当然过年过节还会封以每人5000元或1万元不等的大红包。
10.肖启伟,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医院原外科医生,2004年底以实名举报揭开了当地医药机构部分领导和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盖子。然而,57岁的他却不得不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独自到北方一家民营医院打工。
"新华视点"专栏2006年播发了《一位实名举报医疗腐败医生的遭遇》一稿,报道了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实名举报当地医疗腐败现象后的遭遇,引起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强烈反响。
后来,肖启伟医生给"新华视点"记者来信说,卫生部领导看到新华社的报道后,专门找到他及另两位基层医务工作者,就治理医疗回扣等问题,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对话,使他受到很大鼓舞。
11.市民遭遇或发现医药购销领域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可直接向卫生部举报。卫生部2006年4月13日称,已成立"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时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专项举报电话及信箱。
据悉,该部专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旨在领导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订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典型案件等。
12.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先后在于部病房和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简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病故。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手段,多收医疗费用20.7万余元。二是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违反规定大量涂改翁某的医疗文书。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心外科ICU存在医嘱、特护记录、收费单中药品数量互不相符和部分医嘱单非医师本人签字的现象,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进口药品,对自购药品没有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交接、核对及退药手续;物价科、医务科没有认真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四是对患者家属的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虽然是一个极端事例,但它暴露了一些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严重违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因此打击医疗暴利刻不容缓。
令人稍感安慰的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
但这还不够,我们要对事件中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要针对目前大型医院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和医疗服务质量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医疗机构主要依靠收取患者的医疗服务费用来维持运转,这种内部运行机制是导致一些医疗机构采取过度服务方式,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重要原因。这对于广大群众及时获得优质医疗服务有很大影响。这也是下一步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要通过改革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体制改革正在以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速度驶向快车道,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在其中扮演了助燃剂的角色。
13.福建省卫生厅公布了第一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9家医药公司被列入其中。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近年来,卫生部门将公布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作为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根据公示,福州康泰德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东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南方医药公司、上海熙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瑞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厦门市杜普医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帝恒医疗器械投资管理公司、漳州康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被列入首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按照规定,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两年内,被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的单位将不能参加福建省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
14.2008年9月3日,海医附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该医院在全院大力开展"质量加微笑"活动,并组织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深入各住院病区、科室进行查房,逐项检查。
检查发现,该医院放射科医生纪某在诊疗过程中,无视医院有关管理规定,私自收取一名患者现金、转卖医用耗材导管,共收取该患者现金4200元。起初,纪某对自己违规转卖医用耗材、收取患者现金的行为未予承认,后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规行为。
海医附院有关负责人认为,医生纪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危害医疗安全,损害医院名誉,在社会上和广大职工当中造成不良的影响。
根据医院有关管理规定,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医院给予纪某全院通报批评处分,责令纪某向患者退还人民币4200元,并对纪某处以收取患者现金4200元的5倍罚款,共计2.1万元,从其本人工资中按月扣除,并扣发纪某2008年9月~11月共3个月的奖金。
该医院负责人称,希望医院医务人员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加强自律。
对于医院个别医生或工作人员收取患者红包、违规牟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海医附院院长公孙凯深恶痛绝。
就当前如何防止和杜绝医疗腐败问题,公孙凯强调,要想真正杜绝和避免收红包等医疗腐败现象,必须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同时在医护人员的思想认识、素质方面予以提高。该医院近日出台新规定,对收受红包的医护人员,医院将处以红包金额10倍的罚款,欢迎广大患者举报,一经查实,还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公孙凯表示,不排除个别医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为了彻底杜绝收红包现象,医院将长期坚持思想教育,做好医风医德建设。
据了解,为积极响应海南省卫生厅开展的"质量加微笑,创建平安医院建设"的活动,海医附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海医附院邀请省卫生厅厅长自志勤到医院,给300多名各科室主任、护士和后勤人员作"质量加微笑"报告。其次,把《海南省二、三级综合医院全面质量管理与人性服务流程公示标准》印发到各科室,并要求科室主任每个星期组织所在科室人员学习,要求学习不要流于形式,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学有成效。第三,医院党委办公室制定具体要求和标准,发到各科室,每一项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并以量化计分的方式对各科室进行评比、打分。第四,医院院长、书记每个星期五组织行政职能科室人员,深入到各住院病区、科室进行查房,逐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好的表扬、差的批评,不留情面。第五,医务科、院办结合实际,制订了"医院管理300分"评分标准,并与各科室签订责任状。
答 题 区
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材料通过一系列医疗腐败事件的曝光,将医疗卫生部门再次推上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
医疗问题与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医疗卫生安全重如泰山。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医疗部门虚抬药价、药品收回扣、医生收红包、药品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整治医疗腐败必须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
2.答案提示
大力改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联结,尽快改变卫生局长、卫生厅长实际上是下属医院"总院长"的状况。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防止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要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杜绝开单提成。
加大惩罚力度。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姑息。
坚决实行医药分家。可以考虑把药转到商业部门进行管理和经营,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
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3.答案提示
医疗腐败治理之难,难在医药购销存在"体制黑洞".一直以来,医药不分家,以致形成自身难于革除的诟病。在医药不分家的体制下,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医生吃拿回扣现象,因为患者吃什么药、打什么针,都是医院和医生说了算。
医疗腐败治理之难,难在我国医疗资源匮乏。我国卫生资源只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的2%,却要为占世界20%的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这样,医院就是"医老大",名牌医院更是如此,患者很难自由选择。一方面,医院太少,患者不能因为某家医院收红包就不去看病了;另一方面,家家医院都收红包,患者很难找到不收红包的医院。于是,无论患者多么不愿意,红包毫无商量地变成了一种"规矩".医疗腐败治理之难,还难在遭遇法律空白和监督机制形式化。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品、器械回扣算不算受贿?司法界理论上有争议,"两高"也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拿回扣是否难于定罪,国内一些法律专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论在持续,而法律上的空白给了部分"黑心医生"以侥幸心理。
4.答案提示
第一,机制的不完善是根本原因。
从医院方面来讲,医疗卫生事业是"准公共品",具有公益性。在医改之初并没有及时建立起有利于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筹资机制,必然出现"以药养医"等现象。另一方面,药品、医疗器械等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些企业千方百计公关,采用高额的"明扣"和"暗扣"方式非法促销,这样的商业运作就给"腐败"留有了很大的空间。
第二,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
医疗系统的供销已经存在潜规则,供应商直接与使用方进行交易,虽然这之中有一些限制措施,但是监督很难到位。另外,使用者直接参与招投标工作,使用与采购没有完全分离,制造了供应商与之接触的机会,使供应商有了直接而清晰的公关目标。医院的行政领导和专业人士之间的身份不确定,也增添了因专业人士不谙行政之术而被人利用的发生几率。
第三,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合理体现,在医生中形成补偿心理。
医院的收入分配不能体现其工作价值,导致医生心理的不平衡,形成补偿心理。医疗腐败相关人员多为技术型人才,对于自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意识非常淡薄,缺少相关法律常识,许多医生视回扣、红包等受贿行为为“行规”。在“你拿我拿大家拿”的“从众”心理驱使下.少数缺德医务人员把此当作了一条"生财"捷径。
第四。现行法律法规对惩处医疗腐败存在盲区。
尽管有关人员也认为医院是国有事业单位,医生给病人看病的行为完全可以比照国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但由于对医生身份的界定毕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他们不属于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的对象。
5.答案提示
医疗腐败引发的思考近年来,各种医疗腐败案件不断败露,内幕一出,举国震惊。在我国反腐败的热浪声中,医疗腐败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医疗腐败引发的各种矛盾亟待解决。
医疗问题,将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处理不好,还会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出了这么多腐败事件,人们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加了,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更担心了,有的甚至没钱求医看病。。这必然会引起人们对医院的恐惧,对质量监管部门的质疑,甚至还有对社会秩序的忧虑。
一系列腐败事件曝光之后,有关部门及一些有识之士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造成医疗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人和制度两方面。因此,治疗腐败必须从这两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一要建立院长负责制。事实证明,一个医院医疗腐败严重与否,与一院之长的作风有着很大的关系,医院出现医疗腐败,作为一院之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院长带头腐败或者对医生中医疗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医疗腐败泛滥的助推器。治理医疗腐败必须明确院长的责任,严格纪律要求。把医疗腐败与院长的考核和职务升降挂钩。对带头搞腐败的院长要从严处理,依法查处;对治理本单位医疗腐败工作不力的同样要追究责任,降职撤职。
二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药品采购、设备购置都要公开对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