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甲方同意将长沙县星沙街道城东安置区B区1栋752号第 层出租给乙方做住房使用,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有效期(租房期内)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押金及水电费结算、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为: 元整(小写: ),按季度付款,先交租后入住。
2、租房违约金为: 元整(小写: ),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3、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吨,按水、电表计量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三、相关责权及违约责任
1、乙方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应真实合法有效,甲方一经查出乙方有故意隐瞒的视乙方违约,可要求乙方退房(必要时可报公安机关),且不退还乙方的任何违约金,中途退房不退违约金。
2、乙方所租房屋仅作住房使用,不能用作会议室、联络处、招待所及其他用途使用,乙方在甲方的出租屋内的一切民事行为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的财物等自行保管好;
3、乙方使用住房时不得损坏门窗、地面、墙面、木地板及所用电器设备及全部家具等,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租住期间的任何装饰应经甲方同意,并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
4、乙方应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不得用硬质东西堵塞下水管道,讲究卫生,人人有责,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室内清洁卫生;
5、协议期满退房时乙方必须搞好室内清洁卫生,甲方验收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从违约金内扣除部分清洁卫生费;
6、入住五天以上按全月计算房租,协议期内乙方要求退房应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违约金不退。超过一个月未来入住,而又未告知甲方属自动违约,甲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处理;
7、乙方在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退房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结算后退还乙方违约金;
8、甲方在收取乙方租金、违约金及水电费用时应出具由甲方签字的收据,乙方在承租到期后凭甲方的收据退还违约金;
9、本协议第三页为出租房内所配备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