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甲方同意将长沙县星沙街道城东安置区B区1栋752号第 层出租给乙方做住房使用,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有效期(租房期内)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押金及水电费结算、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为: 元整(小写: ),按季度付款,先交租后入住。
2、租房违约金为: 元整(小写: ),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3、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吨,按水、电表计量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三、相关责权及违约责任
1、乙方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应真实合法有效,甲方一经查出乙方有故意隐瞒的视乙方违约,可要求乙方退房(必要时可报公安机关),且不退还乙方的任何违约金,中途退房不退违约金。
2、乙方所租房屋仅作住房使用,不能用作会议室、联络处、招待所及其他用途使用,乙方在甲方的出租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