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XX( X )字[XXX]001号
关于 同志任职的通知
公司各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董事会选举并任命 同志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通知如下:
1、任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各方面负法律总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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