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 ]教育局转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通知》及区文体教育局安排,为确保“励耕计划”在我校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织机构:
为妥善做好励耕计划的实施,我校迅速成立“励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励耕计划”的资助范围、条件、标准:
1、我校在岗在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线教师,学校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不在资助范围。
2、申请资助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近三年年终人事和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请);
③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
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教师本人或配偶,子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病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