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挑战杯”竞赛
项目立项管理细则
为打造“名生工程”,培养和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做好对“挑战杯”竞赛作品的早期培育工作,提升我校“挑战杯”竞赛的水平,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严谨的科研作风,营造浓郁的校园科技学术氛围,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我校毕业未满5年的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共同合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主要是针对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前沿问题的探索和研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主要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通过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或建议。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主要是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科技创新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创业计划竞赛。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以创业计划书为主要评审内容。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理念,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创业计划书。
5.创业实践挑战赛。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将作为申报项目的主要评审内容(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6.公益创业赛。本类项目面向我校在校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申报项目的主要评审内容。
三、申报条件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类别分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报名日期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我校在校生或我校毕业未满5年的、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报名日期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创业计划类项目只能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0个月。
6.申报项目应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或相应的前期研究基础,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或现场推介。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7.最近两年内的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术作业等作品、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省级以上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挑战杯”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由各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团委。
2.申报项目必须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3.校团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为立项培育项目的,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项目运行与验收
1.对被确定的立项项目,校团委将同时协调、联系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在项目孵化培育期间,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