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采购合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
一.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空格不够填写,可以另附)
名 称
产品图号、型号规格
制造商
采购总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 计
预测供货计划(含交货时间与数量)
合 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含17%增值税)
注:通过代理商供货时,必须填写制造商一栏。
1. 需方将项目所需物料的总量和总交货计划(此2项内容仅供供方参考)提前告知供方,供方据此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统筹制定供货安排,提前备货。供方同意并确认,最少备货数量为_____。无论何种情况,此最少备货数量与已完成交货数量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量。
需方采购总量和交期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需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为保证需方**天生产需求而已经制造完成的提前备货物资,原则上由需方负责处理,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交付时间**天以上采购需求,需方有权修订采购数量并且不承担任何损失与风险。
2. 具体的交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下达的订单为准,需方下达的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3. 价格说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其他约定:
4. 无论本合同选择采用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该固定单价或总价均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
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数量按需方实际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5. 原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含),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
□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