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江夏实验高中食堂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决定,甲方将江夏实验高中食堂 号档口出租给乙方使用。 为保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二、合同内容
1、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食堂 档口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等品种,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2、协议期限内,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该档口当月营业额 作为本月管理费。乙方必须先交足壹万元(10000元)保证金,5000元进场费(进场费退场时不返还)然后才能经营档口。
3、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如需增加品种,必须征得甲方刚意,未经同意擅自增加品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加罚金。
4、在协议期内,乙方因经营而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经营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劳务法律法规,如有乙方工作人员因经营生产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