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2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