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处理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职责、报告程序、应急措施、调查处理、预案演练等工作要求。适用于集团所有下属企业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突发火灾事故;
突发触电事故;
突发粉尘爆炸事故;
突发锅炉爆炸事故;
突发氨气泄漏事故;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
突发建筑坍塌事故;
突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突发传染性疫情事故;
突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突发煤矿透水事故;
突发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突发化工企业介质中毒事故;
突发建筑工地高空坠落事故;
暴风、暴雨、暴雪、地震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下属各业务板块应根据本业务板块性质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机构与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分为三级领导机构。
4.1集团总部生产安全领导小组
集团总部应成立生产安全领导小组,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领导机构,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实施全面组织协调。必要时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专人、专职负责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