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教育培训机构
研学旅行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文档编号:
编制日期:
为了有效地防范我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参课师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结合我校体验课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带队教育师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1.1责任内容
1、建立研学旅行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3、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争取和配合社会有关部门,维护研学旅行基地及周边环境安全,创建良好的教学治安环境,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5、强化研学旅行安全工作全查制度,重点加强防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6、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1.2校长职责
法人是研学旅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2、组织制定研学旅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保证研学旅行安全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
6、督促、检查研学旅行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定期组织研学旅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3安全专职干部职责
1、组织制定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考核,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3、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研学旅行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每天检查不少于3次;
5、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履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6、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
1.4研学旅行主要人员职责
1、接车教育师是所接车辆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时刻注意车上学生的安全,管理好本车辆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其个人责任。
2、主带教育师为本基地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如因主带教育师教育监管不力而出现学生事故,将追究主带教育师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3、带队教育师为本小队的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育师,不得脱岗。加强对本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看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本小队成员发生安全问题由本带队教育师负责。
4、全体教育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二、学校安全事故认定
2.1交通安全事故
1、接送车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在车上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其接车教育师责任;
2、订接送学生的车辆时,未严格核实车辆是否有正规营运手续,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后勤保障部责任;
3、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因操作不当或未按指定路线行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追究其司机责任。
2.2保险安全事故
1、在未能及时给学生上保险的情况下,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后勤保障部责任;
2、在上保险时出现名字错别字的以及身份证号码错误的
(1)如学生资料由校方提供,出现错误,由博大乐航秦皇岛分校与校方一同承担
(2)如学生资料由博大乐航秦皇岛分校工作人员输入,出现错误,追究其个人责任。
2.3场地内安全事故
1、因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为课程基地。如主带教育师以及带队教育师未进行安全提示,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主带教育师及带队教育师责任;
2、基地隐患排查,基地由于客观条件不能进行隐患消除的,主带教育师及带队教育师未进行安全提示,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3、在课程实施期间,由于教育师监管不力,导致器械给学生造成伤害的,追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義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4、在课程实施期间,由于教育师监管不力,学生相互打闹,造成人身伤害的,追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带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5、安全员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解决及上报,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其责任;
6、在外出进行景区参观游览过程中,景区设备设施管理人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追究其景区责任。
2.4教育教学事故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追究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带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2、课程实施期间教育师抽烟、接打电话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義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3、品行不良,行为不端,猥亵侮辱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带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4、课程实施期间酗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其带队教育师责任,主带教育师负连带责任;
5、课程实施期间因保护不当或不力造成学生严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