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的终结性水平考试;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各级政府及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