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枣 庄 学 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简称“05方案”)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党委意见,结合我校《枣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方法,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改进和加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 基本思路
依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改变过去“一考定成绩”为主的考试考核方法,引入“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理念,既重视学生的知识积累又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提高;既重视学生学习的客观效果又重视学生的主观努力;既重视教师的能动作用又重视考教的部分分离,加大对学生平时学习行为过程的考核比重,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成绩评定,从学生“主观努力度”、“行为实践度”和“知识积累度”三方面进行。
三、考试考核范围与方法
1、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包括平时教学考核、实践教学考核和期末理论考试三部分。
2、平时教学考核
(1)目的:考核学生主观努力度,浓厚学习氛围,创建优良学风。
(2)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3)考核因子:出勤率、主动性、参与率(课堂纪律)、作业完成绩效等。
(4)成绩构成:包括学生出勤成绩和课堂互动成绩。
①学生出勤成绩:教师每节课点名不得少于6人次。学生旷课一次,扣20分,旷课累计三次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载,下学期重修该门课程。
请假的学生须提交本人所在学院领导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②课堂互动成绩:教师尽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互动活动,包括提问、讨论、辩论、演讲等。违反课堂纪律(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MP3等电子娱乐设备、吃零食等)一次扣10分,累计,扣完100分为止。
2、实践教学考核
(1)目的:考核学生的行为实践度,崇尚知行合一,塑造完美人格。
(2)重点: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3)考核因子:社会活动、行为操守、关爱行动(志愿者服务)等。
(4)成绩构成:读后感、观后感、调研报告成绩。参加社会服务活动且有证明材料者可适度加分,但最多加至实践教学成绩满分为止。
①观读类。学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观看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影视资料、参观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并撰写读书心得、观后感等。
②调研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如节假日、寒暑假等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和工矿企业等基层,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和疑点等实际问题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③社会服务活动。如植树活动、勤工俭学 、“三下乡”、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社区服务、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等。
观读类和调研类,是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教研室提供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和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影视资料,根据计划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和调研。
3、期末理论考试
(1)目的:考核学生的知识积累度,促进学生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
(2)重点: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背景,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3)考核因子:期末考试。
(4)考核方式: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考核方式,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教务处审批备案。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半开半闭笔试、口试、课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