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枣 庄 学 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简称“05方案”)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党委意见,结合我校《枣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方法,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改进和加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 基本思路
依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改变过去“一考定成绩”为主的考试考核方法,引入“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理念,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