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
经双方协商一致,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与XXX达成以下共识:
XXXX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一次性结算给XXX劳务费XX月份xx天的工作,作为XXX于XXXX公司离职后的全部报酬,并提供具体的结算明细。
本次费用将以转账到个人银行卡的形式结算,本证明文件签订次月15号结算完毕,以银行转账记录为依据。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对方进行恶意诋毁、中伤,及任何损害双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关于劳动争议的事项,不得再想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和补偿,也不得再对我公司工作期间的其他任何事项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