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管理规定
1、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抹布纸张等物品,用后应随时存放在箱内或放在室外安全地点,不得乱扔。机房内严禁吸烟和携带、使用明火。
2、机房的钥匙配发由信息部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未经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3、机房内应配备UPS电源、空调、灭火器和消防预警设备。对消防设施不准擅自搬动、也不准挪作他用。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更换。
4、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消防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5、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6、不准私自搭接电源线,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用电管理制度要求,禁止使用高温照明工具、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7、机房附近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用火规定,并做好防护措施。
8、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