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
例会制度:
1. 例会时间为每单周一晚 9:00,地点为食堂三楼。如有必要可加开
临时例会,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可视情况暂时取消例会〔以上特殊情况由
发微信人员通知各成员) 。
2. 原则上由每个部门的部长参加会议; 如部长不能到场,可由部门副
部长代蔡去参加,但须认真做好记录,将会议内容及时汇报给部门。
3. 参加会议应准时到场,主动签到。会议期间遵守基本的会议纪律,
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
4 对无故缺勤的成员,每次例会次日对无故未参加例会者进行批评。
每学年社团工作总结时对当年例会出勤情况进行总结: 缺席次数达到总例
会次数的 1/3,该成员将失去评选优秀社员奖的资格,缺席次数达到总例
会次数的 1/2 及以上时,该成员失去评选社工奖及优秀社员的资格
5.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自强社秘书处所有。
报销制度:
1. 所有的需要报销的支出应先做出预算,然后交由副社长审批。
2. 若是办公用品的报销,在填写发票时需要规范格式。如 : 水彩颜
料 一盒 15 元。发票上需要有商家的章子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