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
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自 2014 年7月 20日起长期使用。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
回房屋:
1、甲方有意愿收回并提前 3 个月提出收回意见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甲方愿将此房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
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 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
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及生活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
乙方缴纳。
七、 免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