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体育馆项目施工需要租用吊车一台,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类型、数量及工作内容:
1、吊车类型为: 型 吨吊车一台;
2、施工地点:濮阳市体育馆工地;
3、工作内容:网架组件起吊拼装及其他起吊作业,乙方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每班不少于八小时。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甲方签单人姓名:季景玉,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二、租金计算和付款方式
1、租金:包月使用 元/月(含税);每月为30日,自吊车进场之日起算。
2、付款方式:合同成立生效乙方吊车进场,预付元,余款在吊车完成作业退场前结清。
三、作业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在吊装作业中,甲方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安全原则。 2、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等)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租赁不少于1个月。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否则,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支付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合同额×0.5%/天)。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一人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操作制度,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甲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