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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抱抱你 上传于:2024-07-19
一,破产申请撤回有时间限制吗 应从我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中来分析认定。《意见》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8条和第3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破产案件中,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以后,人民法院要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才予以立案,由此开始破产程序,而立案也只意味着破产程序的开始而不注定债务人破产的命运,是否对债务人宣告破产,要依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结果而定,如果法院一旦作了债务人破产宣告的裁定,那么就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了有法律效力的认定。 宜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就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同时意味着破产程序转变为纯以清算分配为目的,不能以任何方式退回到破产宣告前的状态,而只能按清算程序进行下去。因此,破产申请的撤回必须在破产宣告前提出。如前所述,破产宣告前有破产案件的受理前和受理后两个阶段,在破产案件未立案之前,申请人当然有权撤回其破产申请,而且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不必对其撤回进行审查;而在破产案件立案之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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