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这几句最早见于《尚书-尧典》的论述,阐明了古代文论家对诗歌的概念与本质特征的基本认识。一般地理解,所谓“志”,当是指“情志”,其内涵应包括思想、志向、抱负、意愿与情感等内容。写诗就是诗人用来表达自己的“情志”。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此万世诗乐之宗也。夫人性本静也,喜怒哀乐之心感,而呻吟讴叹之事兴,凡诗篇歌曲,莫不陈其情而敷其事,故曰诗言志也。歌生于言,永生于歌,引长其音而使之悠飏回翔,累然而成节奏,故曰歌永言也。乐声效歌非人歌效乐,当歌之时,必和之以钟磬琴瑟之声,故曰声依永也。乐声以清浊顺序不相侵犯为美,必定之以律管而后协焉,故曰律和声也。律吕既定,由是度之金石弦管诸音,且如作黄钟调则众音以次皆从黄钟,作太簇调则众音以次皆从太簇,人声乐声莫不安顺和好,故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也。……夫始于诗言志,终于八音克谐,古乐之全,大略可见矣。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表现说比较悠久。《尚书·尧典》最早提出“ 诗言
志, 歌永言, 声依永, 律和声”的论点, 认为文学主要是表现。所谓“诗言
志”,按《毛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