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客户确认书
本人确认,本人开立的证券账户为本人实名申请开立,未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虚假证件开立证券账户。本人未违规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未将本人证券账户违规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存在为他人的上述行为提供便利。本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且证券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限制转账、注销账户等措施。
本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名,投资顾问签名等)不得从事以下行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代客理财,代客操作;为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行为。本人保证不与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发生上述行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理财顾问、经纪人等)未取得投顾业务资格不得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未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不得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本人知晓本证券公司任何工作人员违规进行上述行为是没有依据的,对本证券公司无法律约束力,且与本证券公司无关。同时,本人承诺不私下接受本证券公司员工投资顾问服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证券公司无关。
本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本人已自行设置了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今后凡是凭密码进行的证券交易和资金转账等业务均视为我本人的操作行为;本人不应将密码告知任何人,本人将保管好密码,防止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本证券公司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文件必须经过本证券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加盖证券公司印章;任何仅有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签名(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名,投资顾问签名等)但未加盖本证券公司公司印章的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文件均对本证券公司无法律约束力,且与本证券公司无关,因签署/履行上述文件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本证券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投资顾问等)不得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