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服务指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审批依据………………………………………………1
(六)审批条件………………………………………………2
(七)审查材料………………………………………………2
(八)办理时限………………………………………………4
(九)收费标准………………………………………………4
(十)咨询服务 …………………………………………… 4
(十一)实施范围 ………………………………………… 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5
(二)受理……………………………………………………5
(三)备案……………………………………………………5
三、投诉举报…………………………………………………5
四、表单填写…………………………………………………6
五、有关说明…………………………………………………7
六、附件………………………………………………………7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勘察合同备案
(二)实施机构: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审批科
(三)申请主体: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建设单位。
(四)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地点:即墨市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城建局窗口,电话:0532-88536068。
(五)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鲁承担业务备案管理的意见》
(鲁建设字[2008]第26号);
4、《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5、《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青岛市建委《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7〕3号);
(六)审批条件
1、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合同作为报送施工图受理的前提条件。
2、备案前登录“青岛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3、勘察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作业前,应通过邮箱向即墨市建设局建管处勘察设计管理科提报《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任务上报表》,并取得回执单。
(七)审查材料
1、省内勘察、设计单位
(1)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发包方及承包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3)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名单(一式2份)。其中应注明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及专业;注册师的印章盖在名单背面;表格除“签字”栏外不得手写,须打印;图纸上签字的设计人员必须在名单内,且应在“签字”栏中签字;人员名单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一份随同备案合同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
(4)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注册师证复印件(注册师证复印件上加盖注册印章原印模)、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简介。包括工程的性质、规模、总投资额等内容;
(6)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至少4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施工图审查机构存档一份);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额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7)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非国有投资项目,需由发包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须包括企业性质:非国企、非央企;资金来源:非国有投资,全部自筹的社会资金。并附: 发改局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8)《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上报回执单》1份(勘察合同备案);
(9)《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勘察合同备案);
(10)《即墨市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备案通知单》(此联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设计单位 (1)山东省以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先到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密封档案袋一份(其中社保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方式)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存。
(2)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已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3)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办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通知书》;非国有投资项目,需由发包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须包括企业性质:非国企、非央企;资金来源:非国有投资,全部自筹的社会资金)。
(4)即墨市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备案通知单(此联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设立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现场咨询:即墨市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城建局窗口,电话:0532-88536068。
(十一)实施范围:即墨市行政区域内。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城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2-88536068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城建局窗口申请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备案
经检查,备案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进行备案。
三、投诉举报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4.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投诉渠道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城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2-88536068
即墨市纪委,电话:0532-88553569
四、表单填写
(一)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表(见附件1)
(二)参加项目勘察的人员名单表(见附件2)
(三)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四)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上报回执单(见附件4)
(五)即墨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备案表(见附件5)
(六)参加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表(见附件6)
第五部分 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表
编号: 号
项目名称
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
青岛东一胶带有限公司(公章)
建设地点
即墨市蓝村镇晨辉东路10号
勘察单位
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规模
栋, 层,高度 m,总 ㎡,地下 层,地下 ㎡,幕墙高 m,幕墙 ㎡
跨度 m,吊车吨位 吨(工业建筑)
投资金额
10000(万元)
总投资:
幕 墙:
装 修:
用地面积
12751㎡
用地范围
勘察面积
㎡
勘查范围
项目勘查等级
甲级( ) 乙级( ) 丙级( )
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 ) 水文地质勘察( ) 工程测量( )
勘察费用
(万元)
计费标准
备案意见:
该工程已按有关规定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同意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即墨市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城建局窗口 联系方式:0532-88536068、88555728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勘察设计管理科 Email:jmjg86530321@163.com
附件2
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勘察的人员名单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序号
姓名
职称
专业
注册类型
签字
(如此页不够,可加页)
注册师印模:
附件3
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
辖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
我单位对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生产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以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企业领导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