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关于使用项目公章使用的承诺函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本人承诺:
一、基于承诺人与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签订的 ,承诺人承包 项目。承诺人申请启用该项目公章,并作出本承诺。
二、项目公章印模留存于公司,由承诺人签收印章。项目完工后承诺人应立即归还印章给公司,并由双方共同销毁。
三、项目公章仅可使用于 项目。
三、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以 有限公司及 项目部名义实施项目行为、项目公章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引起的刑事追究、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手续不全、垫付税款义务不履行、拖欠规费、拖欠工人工资及建筑施工款、装修款,出现安全事故等),均由承诺人直接对外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等。如造成公司(包括公司管理层、员工)被追究责任或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