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杨俊平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樊进忠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
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
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宣,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砂河 108 国道转盘北5号。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资脸贫、座便器、防资网、盗门。
第二条、房租期为两年。从 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租赁
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
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
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
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
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
取暖费、 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