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借款)
一、 兹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整。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确认数额无误。
二、 借款期限自 至 止。
三、 借款的年利息为所欠借款的 24% ,且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四、 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息。
五、 本收据一式 两 份, 贷款人和借款人 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在执行本收据过程中,若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原告所在地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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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款方):
签约代表:
乙方(借款方):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