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三、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正缺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五、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六、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七、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八、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九、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十、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
保安员执勤标准
一、学校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后勤服务部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领导出入,要立正姿势行注目礼。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校长室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验查出入证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保安员六条禁令
一、严禁在工作、备勤时间和宿舍区内,以及外出着保安制式服装饮酒,违者予以辞退。
二、严禁无照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
四、未经批准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外部人员、为外部人员存放物品,违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滥用、转借保安防卫器械,违者予以辞退。
六、严禁打人,违者予以辞退。
保安员纪律条列
1、讲究文明礼貌、热情为客服务,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被捕获的任何罪犯或犯罪嫌疑人。 2、当班保安员必须穿学校统一制定的制服、戴帽、佩带工作证,并保持整齐、干净。严禁穿凉鞋、拖鞋上班,冬夏服不可混穿。 3、当班保安严禁喝酒、吃零食、抽烟、打瞌睡、看书看报、串岗脱岗、闲聊、嬉戏和干与工作无关等玩忽职守的事。 4、当班保安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矿工以及没有特殊情况请假。 5、未经校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换岗。 6、必须做好交接班的登记手续,因交接不清楚而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凡需要交给下一班的通信设备、警用器材、监控设备等,交接班时务必检查清楚是否良好。 7、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8、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禁暴行犯上。 9、必须接受领导检查、群众监督,严禁敲诈勒索群众钱物。 10、严禁参与社会不良活动和做出有损学校利益及声誉的行为。 11、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用户办公区域或动用物品。 12、严禁弄虚作假,搬弄是非的行为。 1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依法按章办事,保守学校工作机密。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