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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xt借口 上传于:2024-04-10
公积金缴纳证明 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东莞本市职工和其他7 个城市 的职工,必须前往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东莞市出具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短原件及复印件一 式一份;《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公积金龙卡。 此外,已婚的职工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再次申请出具证明的,必须提供 原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证明。 最迟 8 个工作日可收到回复 申请者可以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 科或者常平、塘厦、虎门 3 个办事处进行申请。向归集管理 科提交申请的,一般受理当日即可出具证明,特殊情况的自 受理之日起商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知申请人。向三个办 事处提交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 知申请人。 关于规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在证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知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7) 2 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 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出县住房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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