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你我 上传于:2024-09-08
根据下列案情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李与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10月8日在市签定了一份大厦的期房认购书暂定原告认购大厦的一套四居室住房约150m2认购书约定被告于2001年3月份交房原告李预付房价款80万元分两次交清同时还约定等大厦封顶时根据原合实际购房的套数面积再正式签定购房合同认购书同时作废预付款转为购房款2001年1月份双方正式签定了大厦的购房合同原告李购买了大厦的20022003两套三居室住房面积150m2每平方米按6000元计共计90万元除将原告预交的80万元转为正式购房的价款外被告正式交房后原告再补足所欠的应付房款但是在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之后被告未能按期交房直至2001年9月才正式交房延误期限6个月因原告系外地住房户家室已于2001年初迁到本市由于被合误期交房不得不另行租赁住房居住每月耗费房租5000元原告向被合要求补偿损失未能达成协议最后不得不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补偿其因交房误期而给原合造成的损失3万元同时提出原合预交之房款中有5万元为定金因被告违约而应双倍返还被告别提出延误交房是因为市区扩宽路的路面致建筑材料不能如期运入造成的按合同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构成合同违约并提供了市公路局出兵的扩建路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据在庭审中原合举出了公路局出具的在路扩宽期间曾修筑了一条辅路基本上不合影响运输建筑材料的文字说明法庭经举证质汪和认证认为被告所持的不可抗力理由不能成立同时对原告所称预付房款中有5万元定金的说法因合同中未予明确也不予支持最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延误交付大厦的住房达6个月之久属于违约行为对因此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主要责任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租房费3万元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要求予以驳回诉讼费元被告负担元原告负担元原被合基本情况如下原告李男57岁省县人个体工商户暂住市区胡同号原告诉价代理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所在地址市区大街号被告法定代表人朱公司经理被告诉讼代理人孙律师事务所律师注文书编号统一为第1号文书日期统一为年月日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