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
一、个人信息变更 (1)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化时,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个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一份。 2、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安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户口簿证明等)。
(3)办理程序: 职工本人持上述资料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职工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到新单位或转到集中封存户。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本地转移(中心系统内)、转出(转到异地)、转入(异地转入)。
(一)本地(中心系统内)需提供的材料: ①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 ②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③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 ④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