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办事指南
贷款流程及需知
个贷窗口咨询申请 (组全贷款) 建行窗口咨询申请
受理审批 受理审批
到中心签定合同 到建行签定合同
办理担保 办理担保
划投贷款 划投贷款
温罗提示:
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许代办。
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 64 号
一、 咨询领表一贷款本人到二楼大厅个贷窗口办理
电话: 23496879、23496881
1T、提供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审批书)、贷
款本人身份证
2、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发放"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省直个人
工资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及"注意事项"
二、受理审批一贷款本人到首次接待窗口办理
1、提交: “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省直单位个人工资
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一份;“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一份; 并将贷
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同一 b5 纸上)
2、符合条件的发放"回执单",等电话通知签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