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办事指南
贷款流程及需知
个贷窗口咨询申请 (组全贷款) 建行窗口咨询申请
受理审批 受理审批
到中心签定合同 到建行签定合同
办理担保 办理担保
划投贷款 划投贷款
温罗提示:
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许代办。
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 64 号
一、 咨询领表一贷款本人到二楼大厅个贷窗口办理
电话: 23496879、23496881
1T、提供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审批书)、贷
款本人身份证
2、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发放"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省直个人
工资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及"注意事项"
二、受理审批一贷款本人到首次接待窗口办理
1、提交: “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省直单位个人工资
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一份;“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一份; 并将贷
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同一 b5 纸上)
2、符合条件的发放"回执单",等电话通知签合同书
三、 签定合同一贷款本人到首次接待窗口办理
1二、提供“回执单”
2、与中心签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担保-到二楼大厅"沈房担保”窗口办理《〈详见省直贷款担保要件》
电话: 23495305
担保手续办理完毕,等待电话通知划款
五、划所货款一贷款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二楼大厅办理。
全、到二楼个贷窗口领取经部长签字及加盖业务章的"划拨个人借款通知
按",返还"抵押合同"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一份《有组合贷款的,建
行贷款合同三份) 。
办理时间, 上午 8 30-11: 30,下午 1: 00-3: 30-
2、到二楼建行窗口划款,提供"抵押合同”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
局" 一份《有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建行贷款合同三份) ,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建行卡或折。
电话: 23496892
注, 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必须在一楼建行开办卡或折,作为首次放款专用帐
号。
还贷流程及需知
一、 正党下客户和月按约定人号按时还-
、最后一期还吉客户须到一楼建行8、9、10 窗口现金清算,领取结清赁证,填写"贷款还清通知书",再
到-一杰寻行个做窗口及中心个供杠分别如花个代业务覃-
部分还客户震本人 持身从证匠件及借款人同到一楼建行个名窗口吉写惠批表,再持市批表到一楼上
10 窗口理提前还坟-
由 提前结清客户震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信款合同到二本建行个名窗口寺写刘批才,持批才到一楼8.9、
10 号窗口办理提前还款, 领取结清然证, 填写"贷款还清通知书", 青到二楼中心个贷柜台加六个贷业务章,
五、客户持结清凭证及复印件一份、贷款还清通知书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传、房证到担保公司〔市房
地产大大楼 26 号) 办生相。
省直贷款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要件
二楼大厅"沈房担保"柜台办理
电话: 23495305
一、已签定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商业借款合同的
(一) 个人购买增量住房《商品房) 提供:
1、借款合同原件四份(组合贷款另提供银行借款合同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二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一份, 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