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懿品·香格里(香格里拉庄园)项目贵宾楼空调设备的采购事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圆整,即¥: 元。
2、合同标的物明细,参见附件。
第二条 交货
1、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运费、运输保险、货物装卸等费用。
3、变更方式: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甲方如须改变所订货品的规格型号、
4、数量,需提前到货期 20天通知乙方,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