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三本 艺术类三本
学校级别:普通院校
招生范围:
录取规则:
美考科目:素描 色彩
单科要求:
考试次数:初试
招生人数: - 人
文化课提档线:200-300分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⑴ 录取原则① 德、智、体全面考核;② 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报考我院的考生;③ 对文化课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普通文理类二批本科控制线者优先录取;⑵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⑶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综合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